方镇岳也顺着她的目光观察,几秒钟后,他忽然抬起头,家怡恰也在这时抬眸,两人对视一眼,很有默契地开口道:
“这块血迹很可疑。”
“怎么?”陈光耀听到两人几乎异口同声,有些不解地将目光再次拉回。
“陈sir,你看,既然这边可能是切割时没掌握好力度,不小心割过头了,才导致的泼洒状血迹,那这里的血液就不太合理了,除非是后来凶手搬运尸体时造成。但我们还有另一个猜测——”方镇岳做出拉的动作,演示给陈光耀,“人在大力拉绳子的时候,如果绳子忽然断掉,我们就可能忽然向后跌倒,因为与手和身体抗衡的力忽然消失,但手和身体还在用力。如果我们推演动作是对的,是不是有可能,凶手手里拿着刀,切割时不防备皮肉忽然被割断,他力度过大却还有惯性,于是不小心割到了自己?”
“啊……”陈光耀眨了眨眼,盯着这部分血液看了眼,的确不是泼洒状血迹,而是垂滴状,再看边上的褶皱和没有血迹的轮廓线,陈光耀嘶一声,点头道:
“极有可能!”
说着便掏出剪刀,剪下沾染了这些血迹的所有床单被褥,小心翼翼地放入证物袋。
家怡转头朝着方镇岳竖起个大拇指,岳哥简直是她的嘴替!他想得完全就是她猜测的点,省却她好多口舌。
“……”陈光耀收好证物,抬头便见易家怡和方镇岳一副惺惺相惜、互相崇敬的样子,撇撇嘴,转头继续观察起室内血迹。
新晋的血迹专家diane正在室外带阿杰做抛尸现场勘察,他一个人在这里做血液分析,难免慢一点,倒被方sir和ada易秀了满脸,啧啧,强力的探员果然是顶半个痕检专家啊。
接下来,方镇岳和易家怡配合着陈光耀一起做现勘,效率很高,半个多小时后,陈光耀便收集了许多证物。
方镇岳靠着门框打量被陈光耀放在门口现勘宝箱里边的证物堆,忍不住皱眉,“凶手是不是觉得自己隐藏得非常深,就算留下这么多证据,警方也找不到他?”
“谨慎的人却这样混不在意地留下这么多东西……要么实在无力处理现场,要么就是他不在受害者苗利群的社交圈子里。至少凶手自己可能是这样认为的。”家怡叹口气。
看一眼时间,走到窗口瞧见楼下许君豪已经站起身,似乎准备带尸体回警署了,家怡忙借故离开,快速奔向楼下。
在许君豪带着法医助手整理尸体,准备将尸体装袋带走时,家怡冲下楼,赶上这个时刻,看到了尸体。
……
一个人出门前如果是准备要杀人,多半不会很认真地打扮自己。
像给头发抹发蜡,或者精挑细选一件衣裳,一条搭调的裤子,和一双绝对不能太奇怪的鞋子……总归是要杀人弄脏的,更何况选夜深人静时出发为的本就是不被人看到,穿得再好看又有什么用?都是与目的背道而驰罢了。
但凶手好像不是这样一个人,他穿着一件中山装式的衬衫,下搭一条看起来很舒服的纯棉直筒休闲裤,再配一双布鞋,虽然都是黑色的,是染了血也能在夜色掩映下看不清楚的,但仍旧显得过于隆重。
好像他不是要去杀人,而是准备去参加一场低调的文学研讨会,那么文质彬彬、一丝不苟。
他仍戴着口罩,但没有戴帽子了,露出被梳理得过于工整的短发,偏分,鬓角有斑驳,像个优雅老去的中式绅士。
他这副样子尤为让易家怡皱眉,凶手已经越来越淡定了,甚至也越来越享受自己做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