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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之等本宫战完这个渣 第64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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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少女在等候。

李芝瑶正曲腿坐在山顶上那颗青松枝干上喝酒,风将她的几缕发丝吹起,像是随时都会飘然离去,手中的酒壶已经只剩个底,却只有一半进了肚肠。

另一半,尽数浇到了树下那块石头上。

“你又来得这麽早。”青年甫一落地,便理了理头发抱怨道。

“是你来得太晚,怎麽了,又和你那些文人朋友讨论到深夜?”李芝瑶将酒壶丢给他,飞身下了树。

青年接过酒壶,嘿嘿笑着晃了晃,“是呀,芝瑶姐懂我。”

这些年,发生了许多事,当时李芝瑶抱着那坛子灰回到了山上,两人便一齐在这群山中最高的峰头埋下了它,连同她随身的那把木剑,也随着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。

这样一来,白昱清这个傻瓜便能每天都看到最美的朝阳,也能日日聆听这天下的诸生百态了,他会很开心的罢。

李芝瑶与她的傻徒弟曾经去追查过白昱清出事那天发生的所有,也知道了那个出卖白昱清,并且在他心口插了那一刀的是谁,但等到一路追过去,那个举家逃亡的说书先生却没有出现在原本该在的上城。

两人不甘心就此放弃,便在各个城市查探了一番,无意中看到了城门上挂着的告示,却是两个摸了官银还敢出来用的匪贼,一个已经被砍了头,还有一个还在通缉中。

李芝瑶仔细一看,不正是那两个追着说书先生跑出村的二流子嘛?

两人折腾了好一阵子,才将那漏网之鱼抓到,但等到抓到人後,李芝瑶并不着急交到官府,而是先行拷问了一番,这才知道了那说书先生一家到底去了何方。

不外乎,就是阴曹地府。

早在他们出山的那一天,便被这两个原本熟识的恶徒击杀在了半路,卷走了身上所有金银财物,就连屍骨都被狼群给啃得七零八落。

仔细想想倒也说得通,那天的盗匪头子当着这麽多人的面将那一大块金锭给了那胡兑,本就不安好心,想来也是存了杀人灭口的心思。

一边是财帛动人心,诱人去劫掠他,纵使那胡兑跑得快,躲过了一劫,等到他到了城里,将那镶着官印金锭往铺子里一放——嘿,一个杀头的大罪也是免不了了。

为虎作伥,最後连皮带骨被虎吃个干净,也并不是什麽奇怪的事。

只是可惜了被他们害死的人。

李芝瑶曾经无数次想过,白昱清这样纯粹善良正直的人,是不是原本就不应该生在这个混乱的世界,如果有机会,让他生在一个海清河晏的天下,善行被保护,恶行被诛灭,那像他这样的人,是不是也能活得好好的。

只是她那麽一想,便又笑自己傻了,人间之所以有趣,是因为人心复杂,人们拥有不一样多的善意,也拥有不一样多的恶念。

刨去哪一个,人都是不完整的,只是到底要成为什麽样的人,拥有什麽样的人生,全看人们如何在他们中间斟酌。

一念天堂,一念地狱。

不过她相信,哪怕黑夜再美,人们大约还是会更热爱阳光洒在身上的温暖。

“姐,我上次同你说的那个谈书社,已经有了百来位社友啦。”

“哦?”李芝瑶来了些兴趣,“我记得你说过,还要排练戏班子,将每一个月最时新的话本演出来,这麽多人,如何选择呢?”

轩正舟有些自得地说道,“匿名投票咯,我可是拿了好几次的第一呢。”

“莫不是新入社的不知道如何选择,便都随手投给了你吧?”

“喂!至於吗?我还想夸夸你教导有方呢!”

看他恼羞成怒的样子,李芝瑶哈哈大笑,这才从他身上感觉到了一些过去那个小叫花子的影子。

时间过去太久,原先那个哭鼻子的少年郎,如今也变成了可靠的大人了。

只有她还是那副少女的模样,想来小舟也是有了怀疑。

是离开的时候了。

前些年,将那浮屠山的事情解决干净後,李芝瑶便履行了曾经告诉过白昱清的,云游四方的承诺,带着小舟走过一个又一个城市,出海,入山。

走过平原深涧,也闯过荒漠古城,最後又趁着那一年的春暖花开回到了这座山头。

两人途中见到了许多奇人异事,也遇到了无数的坎坷,随着眼界的开阔,想法也自然而然地变了。

那天,两人站在这棵树前祭奠白昱清时,青年突然同她说,他想像天水门那个门主一样,动笔写一些话本。

他见了很多,也想了很多,再次回到这里,想起当年那些曾经叫他迷惑不解的问题,突然便自己有了答案。

如果世界上多了更多有趣的话本,有更多人将自己所见过的世界分享给大家,那麽蒙昧是不是就不那麽容易被染黑,美好的东西就不那麽容易被摧毁。

所以他想写出很多的很好很好,让所有人都会喜欢的话本,让大家见到更多好玩的故事,感受更多不同的人生,也能在真正面对抉择的时候,更清楚地意识到那会带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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