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个脚趾头,惹人讨厌的死皮全浮在木盆里,等姑娘把脚拿出来的时候,她没有穿袜子,直接就踩着一双木头人字拖。
果然是一场带有味道的直播。
还别说,效果还真不错,韩寿有些好奇,南风洗脚用的是什么膏?
要是她安利给他,他也想买一罐回家,当一回真的抠脚大汉。
“来人,把水都搬下去吧,我要休息了。”
贾南风懒洋洋地说,她坐在妆台前,正在往脸上涂一层保湿的脸霜。上一秒她还挺悠闲的,下一秒她就惊恐地捂着嘴,吓得说不出话来。
她,从镜子倒映的景象里看到了,屏风后面躲着一个蒙脸的黑衣男人!
这男人好高,手好大,是她打不过的身形!
贾南风抿着嘴,快速地在脑子里思考对策。她刚才又洗澡又洗脚的,这人不知道看到多少,会不会出去败坏鲁郡公府的名声,是不能留了。
“现在不能喊人救命,不然下人看见我屋里藏着男人,我的清白没了不说,会连累午儿丢了和太子的婚事。”
“我,我有簪子,等会儿摸黑扎死他!”
“对,一条人命而已,我就要弄死他!”
姑娘的眼里闪过了一丝狠戾,当她再睁开眼的时候,右手将发髻上的玉簪抽了出来,任由一头青丝柔顺地披在身上。
夏天太热了,她只穿着一身轻薄的单衣,紧张得后背出了一层汗,把略显丰满的身段都勾勒出来。
和偏瘦的贾午不一样,贾南风生得更加丰腴一些。
她人又不高,握着簪子的小短手有几分可爱,她的脸蛋圆圆的,这会儿没有化妆,显得更小了。
韩寿觉得自己都二十岁了,比她大好多哦。
不管从年龄上,还是从身高上。
他看见姑娘关上房门,心中狂喜,觉得正是亲热的好时候。就当他要上前相认的时候,贾南风一头握着簪子就朝他的心窝子捅过来,那个狠劲,就是要杀人的!
幸好年轻人练过武,他反应极快,一个侧身就躲过了。
他旋身把她整个人都圈起来,她的两只脚被他的长腿牢牢地夹住,挣脱不得。南风的两只小短手怎么样都打不到他,反抗间她的玉簪落到了地上,碎成两截。
“哐铛——”
玉器断裂的清脆声音,在夜里格外清晰。
门外有丫鬟留意到屋子里的动静,问道:“小姐,可是发生了什么?”
“是我,韩寿。”男子在她耳边说着,“让她离远点,我们好生说话。”
“好,德真你好啊。”
贾南风的脸一红,她还是第一次和德真靠得那么近啊。她说自己不小心砸碎了簪子,喊困了,让丫鬟明日再进来收拾。
隔着单薄的丝衣,她还能感受到他炽热的胸膛,还有他急促的呼吸声。
妈的,腿又被他苏得发软了。
妈的,这个大帅哥害人不浅。
她觊觎他的肉体,已经很久了。没吃过猪肉,还没见过猪跑吗?
她顺从地让韩寿把她放在被子上,小声地问:“你怎么来了?”
“你都给我写诗了,我能不来吗?”韩寿把腰带抽开,随手丢到了她的枕头上,“是谁说要给我生枣子的?”
“……”
其实不是我,我就是个抄的。
当然了,大帅哥都勾搭到手了,贾南风才不会这么蠢,说自己连情书都是抄的。她的小短手被德真的大手握着,他坦开了衣襟,哄着她摸一摸他的。
“南风。”
“嗯?”
“我许你摸一摸,没有别人摸过。”
“怎么这儿硬梆梆的,跟我的不一样。”
贾南风把头都贴在他胸膛上,认真地摸着他身上的肉,他的身体构造和她的软肉是不同的,摸得她浑身发热,还低头啃了上去。
你以为她摸哪儿?
就是摸一下大帅哥的腹肌而已 :)
大帅哥的八块腹肌不香吗?
老香了!
都关在一个屋子里了,两人的情感快速升温,爱情的小火苗越烧越旺,最后变成了干柴烈火。贾南风环抱住大帅哥的腰,她自然是喜欢的。
她窃喜地笑着,吃了她的糖水,就是她的人了。
可是也不止韩寿一个吃啊,贾充也每次都很赏脸地“再来一碗”。
这小老头上了年纪,精力自然不如年轻人的,他看着郭氏绯红的脸色,有些力不从心。他借口出来拉屎,正在府里瞎转悠,打算一会儿再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