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冰丝长裤。而苏知愿就很优雅了,她穿了一件黑色紧身吊带长裙,红唇蓬发,浑然一体的港风风格,她走在前面,保持着比甄珍稍微快半身的距离,走得风姿绰约,回头率非常高。她的妆容完美到都不能相信她是来看病的。
苏知愿虽然答应了让甄珍陪着,但并没有跟她说话的意思,当然,甄珍也没有,她一直抿着唇,与其说陪,不如说跟。因为苏知愿走得很快,尽管她踩着黑色小高跟,依然哒哒的健步如飞,她不问甄珍任何问题,只自己看提示自己走。
吴冕看甄珍不说话的样子,他打量她很久,也踌躇了很久,然后伸手去握甄珍的手。
从见到苏知愿起,甄珍的右手就一直是攥成拳的。吴冕握她的手,甄珍没有拒绝,但她的手臂和手腕都很僵硬,吴冕把她的手一根一根掰开,大热的天,甄珍的手指冰冰凉。
吴冕把她的手放进掌心用力握了握,甄珍没有拒绝,但当吴冕以为她让自己牵着的时候,甄珍轻而坚决的撤回了自己的手。
第21章
甄珍的身体里,保留了很多生物最初的本能。她是一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,很多时候处理事情都是跟着本能走,而不是考虑具体的情景。而甄珍在很多时候暴露的本能就是趋利避害。
想要做的事她怎么都想试试,不管背后有多大风险。不想做的事她会拒绝,哪怕会让事情更加糟糕。
看到苏知愿的时候,看到吴冕陪苏知愿来医院的时候,甄珍脑海里想的是,为什么又是这个样子?为什么在她的人生里总是碰到这样的情况?
她理应更熟悉的人,跟另一个人建立了更亲近的关系。
林云沐是这样,吴冕也是。
她为什么,总是遇到这样的情况?
甄珍思及此,她的本能也跟之前都一样,她下意识的就想逃。逃了,离开这里,鸵鸟一样不再看到这一切。尽管她知道,这样的后果就是让吴冕失望,把吴冕推到苏知愿身边,但她还是克制不住的想逃。
她用了最后一点点理智,让自己站在原地没有动。
她逼着自己说出“苏小姐我陪你去”这句话。
甄珍将此归结为成长,她好歹30多岁的人了,不能回回都选择逃避,怎么都得迎面头破血流一下。
她不想承认,自己是因为喜欢吴冕才做出让步或反击。她不承认自己比想象的还要喜欢吴冕,尤其是在这种类似于当场捉奸的场合。
她很迟钝,再迟钝也看出了苏知愿走在前面不说话的行为是想给她一个下马威,她也很怕这种情况,仿佛自己是一个局外人,强行插入到他们的世界,结果只是自己的尴尬,仿佛一个笑话。
所以她没有勇敢太久,她陪苏知愿看了医生,苏知愿小腹疼痛,是看的妇科。临到问诊门口的时候吴冕留在外面走廊。吴冕看着甄珍脚步不停的跟着苏知愿进了问诊室,想起她刚才轻轻的撤回自己的手,他知道甄珍在生气,她自始至终一眼都没有看他。
吴冕失落中莫名的有些气闷。